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、吉林省教育厅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、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文件《关于开展查处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督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,我艺术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售学习文件精神。
并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对我院教师做出以下要求:
一、成立领导小组、准备材料组、自查组。
二、各教研室组织本专业教师更近一步学习传达会议精神,近一步做好宣传活动。
三、做好本专业教师自查内容分工,落实任务。
四、各教研室反馈自查情况,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
五、汇总自查情况报告,提交书面自查报告。
六、具体实施情况
(一)组织全院教职工开会,传达文件精神及学校要求。
(二)以教研室为单位,进行自查工作。
(三)自查内容
1、检查《开题报告》是否符合撰写要求。
2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(毕业说明)题目内容是否符合毕业设计要求。
3、检查开课报告、毕业设计论文(毕业说明)撰写方面具体要求。
(1)题目及子题目是否符合开题报告、毕业设计论文(毕业说明)相关要求。
(2)摘要及关键词是否规范。
(3)排版是否符合要求。
(4)开题报告、毕业设计论文(毕业说明)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。
4、论文手册填写是否完整。


供稿单位:艺术学院 撰稿人:侯锋审核人:孙虎鸣